2016年度港澳台奖学金申请通知

港澳台同学(2012-2014级本科):
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,2016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申请时间:

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9日

二、申请条件:

1.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秀、名列前茅;

2.遵守校纪校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1.《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一式一份(见通知后附件)

2. 2015-2016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一份(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)

上述材料须于1219日下午3点前上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办公室(23-635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奖学金名额

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(本科)

一等奖

1

二等奖

1

三等奖

2

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(本科)

一等奖

1

二等奖

2

三等奖

4

未尽事宜请与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联系。

电话:0571-86613649

附件-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.doc

国际教育学院

2016年12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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