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同学(2012-2014级本科):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,2016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申请时间:
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9日
二、申请条件:
1.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秀、名列前茅;
2.遵守校纪校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三、申请材料
1.《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一式一份(见通知后附件)
2. 2015-2016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一份(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)
上述材料须于12月19日下午3点前上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办公室(23-635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奖学金名额
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(本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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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等奖
|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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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等奖
|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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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奖
|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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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(本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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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等奖
|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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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等奖
|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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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奖
|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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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尽事宜请与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联系。
电话:0571-86613649
附件-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.doc
国际教育学院
2016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