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同学(2012-2014级本科):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,2017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申请时间:
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
二、申请条件:
1.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秀、名列前茅;
2.遵守校纪校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三、申请材料
1.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或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一式一份(见通知后附件)
2. 2016-2017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一份(正方系统打印,页面上必须含有学生本人信息)
上述材料须于11月20日下午3点前上交至国际教育学院(23-635),逾期不予受理。
未尽事宜请与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科联系。
电话:0571-86613649
附件:1.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.doc
2.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.doc
国际教育学院
2017年11月17日